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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发布者:冯宇浩 阅读次数:1772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帮扶人数标准

1.帮扶对象。2022届工贸毕业生中:脱贫家庭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共计7类毕业生,各学院不得扩大帮扶类别范围

2.帮扶人数。按照各学院上报的困难毕业生人数比例划拨帮扶名额,具体人数参照附件1,各学院不得增减人数

3.发放标准。2022年6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助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保卡。

二、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优良;

2.未受到违纪处分;

3.就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求职竞争意识

4.积极响应“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投身基层就业,愿意在基层建功立业 

三、申报流程

1.学校划拨名额后,学院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申报,填写《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请表》,各学院进行资格评审限额推荐。

2.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审,将初审推荐名单汇总形成附件3,在本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开公示相关信息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并于6月2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四川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同时将纸质版申请表、支撑材料、发放明细表、公示材料交招就处汪婷老师

3.学校招就处、学生处审核通过,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拟帮扶名单报送教育厅审核

四、支撑材料

1.所有申报人员(毕业生)均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复印件和申请表(附后)。

2.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性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主)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村(社区)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低保证明必须提供原件,证明内容需规范明确该生家庭成员情况,享受低保人员具体信息(身份证号码、与学生关系),享受待遇时间等相关内容。

3. 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脱贫家庭毕业生申报由各二级学院和资助中心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说明:以上资料均由各二级学院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至四川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向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帮扶专项经费,助推困难大学生充分就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大学生的关心关怀,既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德政工程。各二级学院要增强政治意识,尽职尽责,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加大对学生的感恩教育。

2.严格发放管理。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不得擅自改变标准、增减人数。

3.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按照各学院上报的困难毕业生人数比例划拨名额

备注

财贸管理学院

25


电气工程学院

32


轨道交通学院

19


机械工程学院

16


汽车工程学院

22


铁道工程学院

13


信息工程学院

25


合计

152


 

附件2.docx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请表


附件3.docx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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