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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1-05 发布者:冯宇浩 阅读次数:238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就业帮扶的“三个三”工作要求坚持以生为本,精准施策,聚焦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构建全员参与、全程跟踪、全方位支持的就业帮扶体系,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2026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底数,建立精准帮扶台账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动态管理,确保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都得到有效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力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信息,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力争在离校前实现全部落实毕业去向,困难群体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三、帮扶对象与认定标准

主要帮扶群体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包括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孤儿等。

就业困难毕业生:因学业困难、技能不足、心理压力、就业期望偏差等原因导致求职困难的毕业生。

认定标准与程序

招生就业处对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结合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下载的困难毕业生名单,全面摸排核实2026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情况。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帮扶对象名单,确保底数真实、情况准确。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帮扶对象信息。

、组织保障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保障

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就业帮扶工作,具体由招生就业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的就业帮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帮扶工作的组织实施。

职责分工

招生就业处:牵头制定方案,协调各方资源,汇总帮扶名单,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总结上报帮扶成效。

二级学院:落实主体责任,负责本院帮扶对象的摸排、认定、建档、帮扶责任人安排、过程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

帮扶人(党员、教师等):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执行“一对一”帮扶任务,定期与学生沟通,提供指导和服务,记录帮扶过程,确保帮扶实效。

 

、主要工作举措

精准摸查,建立台账

招生就业处和二级学院全面摸排2026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基本情况,掌握其学业状况、求职意向、就业进展及存在困难。建立《2026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一对一”就业帮扶名单》,确保“一人一档”。针对每位帮扶对象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实施“一人一策”动态管理。

落实责任,全员帮扶

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招生就业处党员、二级学院党员、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职业规划授课教师、专业任课教师等对2026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明确帮扶责任人。帮扶人定期与学生沟通,了解其就业进展和需求,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落实“三个三”帮扶措施

三次谈心谈话:帮扶人需在毕业学年内与学生进行至少三次“一对一”谈心谈话。首次谈话应于帮扶启动时进行,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困难;中期谈话应在求职关键期进行,跟进求职进展,调整就业期望;末次谈话应在离校前进行,总结帮扶成效,做好后续衔接。谈话内容应涵盖政策解读、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并在帮扶情况记录表中详细记录。

三次招聘活动:帮扶人应组织、引导帮扶对象参加至少三次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包括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专场招聘会、区域性联合招聘活动、线上双选会、就业训练营等。通过高频次参与,增加学生接触用人单位的机会,提升求职成功率。

三个有效岗位:帮扶人应结合学生专业、意向和特点,通过主动挖掘岗位信息、对接用人单位、利用校友资源等方式,为帮扶对象精准推荐至少3个针对性强的有效岗位。岗位信息推送应做到“人岗匹配”,并跟踪学生应聘情况,及时提供面试指导。

帮扶人需如实记录帮扶过程和措施,填写《2026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记录表》,包括帮扶时间、方式、内容、效果等。记录表由各学院自行留存,作为考核和总结依据。

政策宣传,心理疏导

向帮扶对象宣传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应征入伍、升学深造、自主创业等政策。关注帮扶对象心理状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积极健康的就业心态。

(五)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由招生就业处牵头为符合补贴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条件及流程按照人社部门相关文件制度执行。

六、监督考核与评估反馈

过程监督

招生就业处定期检查各学院帮扶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成效评估

将就业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就业工作考核范围,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总结反馈

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将帮扶措施、帮扶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七、时间安排

116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帮扶对象摸排,填报《2026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一对一”就业帮扶名单》(附件1),报送招生就业指导处。

1月—6月:各二级学院组织帮扶人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记录帮扶过程,动态跟踪就业进展。

710日前:各二级学院形成就业帮扶工作总结。

 

 

 

招生就业处

2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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