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丨 发布者:冯宇浩 丨 阅读次数:445各二级学院:
按照成都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83号)文件精神,以及郫都区就业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审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2025届毕业生中以下六类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含自考、定向和成人教育类学生)。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予以重复补贴。
三、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含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二)申请类型证明材料(附件2)。
四、补贴流程
(一)申请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毕业生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卡号,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接受应届毕业生申请和资格审查等具体工作,要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同时须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本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时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二级学院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10月31日前完成本学院公示。过期未向本学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请。
(二)学校审核。各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相应的申报材料交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复审(包括公示扫描件、申请名单汇总、申请材料原件),复审通过后校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按校区划分创建申报期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学生信息录入至申报期次中,上传公示材料,确认审查结果,提交至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时在申报期次页面下载打印《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汇总申请材料后报送至郫都区就业局。
(三)审核发放。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补贴资金由就业服务管理部门通过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二级学院要向毕业生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指导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主动申请,同时加强对申请材料的核验。各二级学院是学校求职补贴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发放对象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指导、帮助毕业生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
(二)严格管理。一次性求职补贴杜绝虚报冒领行为,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将不良记录记入其学籍档案,对协助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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